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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学年第二学期低段语文学习素养评价方案一、指导思想: 新课标明确指出:语文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学习,改善教师教学。低段语文学业质量评价以课程目标和内容为依据,体现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,突出低段语文学习的重点,采用适合低年级学生的评价方式,从小学语文考试的基础性、全面性和科学性出发,全面评价学生在识字、写字、朗读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表现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让评价成为学生愉快学习和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动力,真正实现学生主动、全面的发展。 二、评价原则: (一)发展性原则 发展性原则强调用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,对他们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。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采取“延迟评价”和“再次评价”的方式,使其达到理想的成绩,树立学习的信心。 (二)主体性原则 承认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,让学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,让学生参与到对自己、对同学的评价,如教育评论家们一再强调的那样:“要使评价成为学生们自己的事。” (三)综合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包括评价内容的综合,尝试学科融合。也包括评价手段的综合,如平时学习与期末测试结合,学生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、知识水平综合。还包括评价媒介的综合,将书面评价、口头评价、实物评价综合运用。 三、评价指标: 根据各年级语文素养构成的内容,我们确定如下评价指标。 1.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(包括汉语拼音、识字写字、口语交际、朗读、写话) 2.语文实践活动(包括查字典、摘柿子、卖柿子、说柿子、亲子阅读、课外识字、讲故事、办剪贴抄报、根据课文绘画、读课外书、收集资料等) 3.语文常规习惯与态度(包括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、读写姿势、用眼卫生、朗读、思考发言、作业书写、书报阅读、信息收集等) 4.人文教育效果(包括学生通过语文学习所受到的思想品德、价值观、人生观教育以及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的程度等) 四、评价内容
五、评价形式 (一)形成性评价 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、实践能力、课外阅读、课外识字、收集资料、上课听讲、课堂发言、常规作业、合作交流等。 (二)终结性评价 采用口试和笔试、单项考试和综合考试、自我评价、教师评价、家长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。 1.识字、写字、朗读、口语交际等举行单项考试。 2.学生自我评价学习的态度、积极性、兴趣、习惯、上课情况、作业完成情况、课外学习情况、参加实践活动情况和合作学习精神等。 3.家长评价孩子的学习兴趣、学习态度、完成作业的主动性、课外主动学习的兴趣和成绩、课外阅读、参加实践活动的能力等。 六、评价要求 1.教导主任是本次学业质量过关考核的组织者,任课教师是学业质量过关考核的具体实施者。 2.各校要根据本评价方案,制定本校实施的过关考核的具体方案。参考评价建议,学校自行命题,建议识字考核内容最少提供五份试题供学生选取,书面考核内容提供二至三份试题。 3.任课教师除组织学生参加期末过关考核外,还应重视过程性评价,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,注重引导学生开展课外识字、课外阅读书籍,期末语文成绩的评定要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给出最终成绩,成绩评定分三档:优秀、良好和合格。 4.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采取“延迟评价”和“再次评价”的方式,使其达到理想的成绩,树立学好语文的信心。 七、各年级评价考核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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